小区因物业拖欠12万元水费面临停水,媒体:物业收费不能是笔糊涂账

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龙湖丽景小区门口张贴出了一则由台州市路桥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布的《欠费停水通知》,引起居民围观和热议。

该通知显示,龙湖丽景小区已拖欠水费12万余元,如再不缴纳,台州市路桥自来水有限公司将于10月9日对整个小区暂停供水。通知称,已对物华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但仍未缴纳。(据9月29日澎湃新闻)

通知单

停水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福祉。整个小区突然收到停水通知,对于按时缴纳水费的居民而言,实在意外。原因很简单,该小区的水费通常由物业统一收集后再转交给自来水公司,但根据物业方的说法,小区居民没交齐,物业就没给自来水公司缴费。此外,由于物业部分累积的水费未能及时清偿,加上之前也有未结清的款项,最终导致总欠款达到12万元。欠债的数额不小,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不一般。

当然,按照有关方面的说法,物业也不是故意拖欠,而是资金周转困难,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加上人工、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导致公司入不敷出。由于部分拆迁户拒交物业费,只好拆东墙补西墙,迫不得已把水费腾挪使用,可谓是一环套一环。部分业主的拖欠行为不仅影响了物业的正常运营,也间接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这里也要补充说一句,物业费是小区正常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应尽的义务。这既是方便了小区运转,也是方便了自己。

这一现象,确实反映出当前一些物业公司所面临的普遍困境。收支不平衡,导致资金短缺,运营出现困难。然而,物业再困难也不应该把自身的经营困难转嫁给小区全体居民。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方,物业有责任保障小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是首要问题,是不应该找任何借口的。

本质上,还是物业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多次出现拖欠公共事业费用的情况,这表明物业在资金管理和费用缴纳方面缺乏有效的规划和监督。如果因少数业主拖欠物业费,就放任自流,不想办法积极解决,而是以欠费为由拖欠其他费用,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这样的管理效能如何让人信服?物业是要保证小区能够正常运转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取的费用能够及时、足额地缴纳给相关部门,这一点上没有回旋的余地。

这也延伸出另外的问题——水费是可以随意挪用的吗?这起事件暴露了物业对于资金用途使用不当的问题。物业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费用使用情况,不是盲目的,不能随意变更用途,应该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无论是建立健全的物业监管制度,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还是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物业公司进行严厉的处罚,目的都是为了让社区公共服务更加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