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四举措”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
本文转自: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年来,镇宁自治县司法局以加强县域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及执业监督为工作重心,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职能清单,我们认真梳理了执法依据,并将行政职能、行政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内容、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等以政府网站的形式公开。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将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机构的公信力,提升法律服务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抓好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服务方式。目前,镇宁自治县有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19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人,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对外引进法治人才,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做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及办理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程序,规范监管行为。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印发《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年度抽查计划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实际,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相关职能股室,界定具体执法职责,合理适度地开展抽查监管,在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防止检查过多影响正常办公。积极运用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合法守信执业,实现有效监管。
四是公平公正科学开展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镇宁自治县司法局现有执法人员5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录”中随机抽取人员,分别对县域内律所、法律服务所进行抽查和开展常规检查,按要求进行公示,对其进行监管、服务和指导。结合日常监督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对以往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持续稳固提升。(李兴娣)